朱砂痣,明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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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乔治·塞尔登×盖斯·威廉姆斯

这是一个令人发自内心笑出声来的美好童话。书里面的每一个角色都那么亲切友善(哦即使利尼妈妈有时候是不太温柔,但她并没有真的把柴斯特扔到大街上去不是吗?而且三个小家伙也的确是制造了点麻烦。)柴斯特是幸运的,虽然不小心远离故乡来到这个陌生、让人不知所措的大城市,但是有那么多的伙伴向他伸出了援手——

首先是小男孩玛利欧,是他从报纸堆与煤灰堆里翻找出这只流落街头的蟋蟀,小心翼翼地带回了家,给了他最精心的照顾:毫不犹豫拿出自己少得可怜的零花钱帮柴斯特买了个豪华的蟋蟀笼(不过显然塔克更中意这个“宫殿”);看到它吃掉自家血汗钱反倒担心是自己没有喂好小家伙并为了弥补柴斯特造成的损失牺牲自己的时间和游玩机会去打工;最重要的是他始终从柴斯特的角度考虑问题,当他感觉到成名并没有给这只蟋蟀带来真正的快乐时,他计较的并不是如果没有了柴斯特他们家报刊亭可能就不复门庭若市、生意兴隆的光景,而是打心底说出“我倒希望它根本没来过纽约”这样的话……作者并没有用多么华丽明显的字眼来歌颂这个小男孩的美好品质,但我们可以从书中的多处细节感受到:比如开场第一章,列车长保罗会特意多给他报纸钱、老鼠塔克说自己喜欢每一个对玛利欧好的人——如果这是个凶残爱捣蛋的孩子,塔克还会这么想吗?

再来当然少不了我们的老鼠塔克与亨利猫。明明是天敌的两个小动物在作者笔下却是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这本来就是件不可思议的事。塔克的个性热情仗义,聪明机智,又有点世俗并且容易得意忘形(当然这么点小毛病并不足以遮盖住它的长处)。每每这时候,它的老搭档亨利猫就会在一旁不紧不慢地揭穿它那些浮夸的演讲,把控着大局,甚至还是只计算能力很不错的猫呢!(笑)两人的性格一动一稳非常互补,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翻开前传《亨利猫和塔克鼠》了。

其他还有快餐店的米奇、唐人街的中国老板冯赛、音乐家史麦德利先生……每个人对柴斯特的态度都十分友好,并没有把它当成随随便便的一只小昆虫。

那么柴斯特呢?这只小蟋蟀老实巴交到有些古板——闯了祸后虽然怕得要死但总是坚持要留下来承担后果——即使白利尼妈妈并不能理解它的心意。它还有惊人的音乐天赋,这天赋让它一次又一次脱离了危机并为自己带来名声为白利尼一家带来财富。可物质上的快乐并不代表精神上的快乐,它像每一位漂流在外的游子那样,怀念起故乡的风景……人总是要落叶归根的,最终柴斯特决定抛下这一切荣耀回到康涅狄格州。

这本书的语言轻松诙谐,“有一种纯粹、高尚的趣味,适合9-90岁的任何人阅读。”(——《纽约先驱论坛报》)里面没有阴险狡诈的大反派,没有颓废沮丧的负面情绪,只有一群充满了爱的人和动物。它让我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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